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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暂估账务处理是什么

陈一丹   2026-02-16 15:04:05

存货暂估账务处理是指企业在月末已收到存货但尚未取得发票时,按照预估价格暂估入账并在后续取得发票后调整的会计处理方式。

一、暂估入账的核心场景与处理逻辑

企业日常采购中,若存货已验收入库但未收到供应商发票(如跨月收货),为符合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需在月末对该部分存货进行暂估入账。会计分录通常为:

:原材料/库存商品(暂估金额)

: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暂估金额一般以合同约定价格、近期采购价或市场价为依据,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需单独核算)。

二、次月初的红字冲销与发票到后的调整

次月月初,需通过红字凭证全额冲销上月暂估分录,避免重复入账:

:原材料/库存商品(暂估金额,红字)

: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红字)

待收到发票后,按实际金额重新入账:

:原材料/库存商品(实际不含税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付账款/银行存款(实际总金额)

若暂估金额与实际金额存在差异,直接通过当期成本费用调整,无需追溯调整上月数据。

三、特殊情形处理与注意事项

情形处理方式
暂估后当月已销售已结转的销售成本无需冲销,差异在收到发票当期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跨年暂估次年5月31日前取得发票可税前扣除,超期需做纳税调增。
无票长期挂账需在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否则按税法规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注意:暂估入账仅适用于“货已到、票未到”的情况,若货物未到,即使已付款也不得暂估;同时,需建立暂估台账,跟踪发票获取进度,避免长期挂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