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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哪些

王颖   2026-01-30 23:36:54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以及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相关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等情形。

一、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项目

此类进项税额因最终未产生增值税应税行为,不得抵扣。具体包括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如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计税方式)、免征增值税项目(如某些农产品销售、教育服务等)、集体福利(如员工食堂采购食材)或个人消费(如企业购买的烟酒用于招待)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例如,企业为员工宿舍购买的空调,其进项税额不可抵扣。

二、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

非正常损失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导致货物被依法没收、销毁等情形。其涉及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例如,仓库因管理疏漏导致原材料被盗,该批原材料的进项税额需转出。

三、其他不得抵扣情形

包括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这些服务主要用于个人消费或难以明确区分生产经营用途,其进项税额一律不得抵扣。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相关问题及解答

问:企业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若用于生产经营用途(如员工出差),可凭合法凭证(如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等)抵扣;若用于集体福利(如组织员工旅游),则不可抵扣。

问: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如何处理?
答:需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问:一般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其共用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答:可以全额抵扣。根据规定,专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但共用的固定资产可全额抵扣。

问:企业购买的办公用品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答:若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可正常抵扣;若明确用于集体福利(如给员工活动室采购用品),则不可抵扣。

问: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答:可按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小规模纳税人通常适用3%征收率,发票上税额为价税合计×3%),但需确保该货物用于可抵扣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