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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税申报表免抵税额如何填写

张一雯   2025-12-07 12:34:02

在城建税申报表中,免抵税额应根据企业出口退税业务中的“免抵退税额”与“应退税额”差额填写,并作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

一、免抵税额的产生原理

免抵税额源于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政策:

定义:当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时,其进项税额可抵减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形成应退税额;若应退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税法允许的最高退税限额),差额即免抵税额。

性质:免抵税额不可留抵或退还,但需视同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纳入城建税及附加税费的计税基数。

适用范围:仅适用于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视同自产货物或列名出口企业,不包括即征即退、先征后退业务。

二、申报表填写规则

在《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中:

填写位置

增值税栏目下“免抵税额”栏次(通常为第2列)。

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免抵退税额”与“应退税额”的差额。

注意事项

若当期无免抵税额,该栏填“0”,不可留空。

系统自动带出数据时需人工核对,避免遗漏或错误。

计税依据:免抵税额需与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合并,按所在地税率(市区7%、县镇5%、其他1%)计算城建税。

三、后续处理与常见误区

会计处理

计提时:借记“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缴纳周期:当月计提,次月申报期内缴纳。

易错点

混淆概念:免抵税额≠期末留抵税额,后者是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免税误区:免抵税额仍需缴纳附加税费,因其本质是内销税额的抵减。

政策衔接:若企业同时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如月销售额≤10万元),需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含免抵税额)计算附加税,但免抵税额部分不重复计税。

常见FAQ:

免抵税额是否必须缴纳城建税?
是。免抵税额视同企业已缴纳增值税,需依法计提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申报表“免抵税额”栏为灰色无法填写怎么办?
检查增值税申报是否完成,系统通常自动同步数据;若未带出,需手动核对并联系税务机关修正。

免抵税额与留抵税额有何区别?

免抵税额:出口退税产生的抵减额,需交附加税;

留抵税额: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部分,可结转下期抵扣,不交附加税。

零增值税申报时免抵税额如何填写?
若有免抵税额,即使当期实缴增值税为0,仍需在申报表填写该金额,并据此计算附加税。

地方教育附加是否也以免抵税额为计税依据?
是。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均以实际缴纳增值税+免抵税额为基数。

提示:具体操作需结合地方税务系统要求,若系统逻辑与政策冲突,建议以税务机关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