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琳 2025-12-25 07:51:25
执业药师证丢失后可以补办,需按照法定流程提交材料并申请,补办期间应避免执业活动
挂失与登报声明
证书丢失后,需第一时间向原注册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或当地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挂失,并在地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登《遗失声明》(需保留整张报纸作为证明材料)。
提交补办申请
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或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平台,填写《证书补发登记表》,附上身份证复印件、二寸免冠照片、单位核实盖章的遗失说明、原资格考试合格文件等材料,提交至相关部门。
审核与领取新证
审核周期通常为10个工作日,通过后可领取新证。部分省份需重新提交健康体检表或继续教育证明。
|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
| 《证书补发登记表》 | 需经当地人事部门或执业单位盖章 |
| 遗失声明报纸 | 需包含姓名、证书编号、作废声明等信息 |
| 身份证复印件 | 正反面清晰可见 |
| 二寸免冠照片 | 近期证件照,背景为纯色 |
| 单位核实说明 | 单位对遗失情况的书面证明并盖章 |
| 原资格考试合格文件 | 如《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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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提交的所有文件需真实有效,虚假材料将导致申请被拒甚至取消执业资格。
审核周期差异:各地药监部门审核时间不同,偏远地区可能延长至1个月,建议提前规划。
执业限制:补办期间不得参与需执业资格的活动(如处方审核),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