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珍珍 2025-11-15 10:32:13
执业药师证丢失后需向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药监部门申请补办,具体流程包括挂失声明、材料提交及审核领证。
《证书补发登记表》:需由当地人事部门盖章确认。
登报声明: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注明姓名、证书编号),并提交整张报纸原件
身份与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原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有)及近期免冠两寸照片两张
单位证明:执业单位出具的遗失核实说明及考核材料,需加盖公章
注: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提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或健康体检表
挂失与登报:
先向人事部门申请证书作废,并在指定报纸刊登声明
提交申请:
线上:登录属地药监局或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填写补办申请表,上传材料电子版
线下:携带材料至市级人社局/药监局窗口提交
审核与领证:
审核周期约10-20个工作日,通过后领取新证
时效性:
注册证过期需同步申请再次注册,按再注册流程提交材料(如继续教育证明)
法律风险:
补办期间不可参与需执业资格的活动,避免法律纠纷
材料备份:
所有提交材料需复印留存,后续注册或查询时备用
1.未登报声明能否直接补办?
→不可行。登报是法定挂失程序,否则材料视为无效
2.注册证与资格证同时丢失如何操作?
→先补资格证(人事部门),再凭新证补注册证(药监部门)
3.补办周期是否影响执业?
→审核期间执业资格暂停,建议提前与单位报备
更多细节可查阅属地药监局官网或咨询人事考试中心(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