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珍珍 2026-02-21 14:20:36
司法考试三国法是指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三科的合称,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际公法主要规范国家及政府间国际组织的行为,核心内容包括国际法基本原则(如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国家领土与海洋法、外交与领事关系法、条约法、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等。其特点是主体主要为国家,调整对象是国家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和一般法律原则。司法考试中常涉及条约的效力、外交特权与豁免、国际法院管辖权等考点。
国际私法以涉外民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核心任务是解决法律适用冲突,包括冲突规范、准据法确定、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如国际商事仲裁)等。其重点内容涵盖自然人与法人的国籍、住所、经常居所地认定,物权、合同、侵权、婚姻家庭等领域的法律适用规则,以及国际司法协助(如域外送达、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司法考试中常结合案例考查冲突规范的类型、反致制度、公共秩序保留等知识点。
国际经济法调整国家、国际组织、法人、自然人之间的跨国经济关系,主要包括国际贸易法(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贸易术语)、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等。其规则兼具公法与私法性质,既涉及国家对跨境经济活动的管制(如关税、反倾销),也包含平等主体间的合同关系。司法考试中高频考点有FOB、CIF等贸易术语的责任划分,信用证独立原则,多边贸易体制(如WTO规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