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悦雪 2025-12-13 18:23:57
初级会计报名表需在工作单位信息填写后、资格审核前完成盖章(考前审核地区),或成绩公布后资格复核时补盖(考后审核地区)。
一、盖章的必要性与适用场景
根据各地财政厅要求,报名表盖章主要针对填写了工作单位的考生。例如:
天津、海南等地明确要求,报名表“工作单位”栏若填写单位名称,必须加盖该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
北京、广东等地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不盖章,仅需在单位栏填写“无”。
⚠️注意:部分地区(如天津)规定,若报名表单位名称与准考证信息不一致,需提前向财政局说明,否则可能影响考后审核。
二、具体盖章时间节点
考前审核地区(如天津、海南):
考生需在报名缴费后、资格审核截止前完成盖章。例如:
2025年报名截止日为1月24日,考生需在1月24日前打印报名表并盖章,提交至审核部门。
考后审核地区(多数省份):
成绩公布后(通常6月起)进行资格复核时补盖。例如:
通过考试的考生需在领证前提交盖章的报名表,未盖章可能导致成绩作废。
三、操作注意事项
盖章位置:单位公章或人事章需盖在报名表“工作单位意见栏”或底部指定区域,领导签字需与公章一致;
公章类型:需为单位正式公章或人事专用章,财务章、发票章等无效;
特殊情形:
离职人员可联系原单位盖章,或向财政局申请用居委会证明替代;
应届生无需盖章,但需上传学籍证明。
说明:各地政策可能调整,建议考生以报考地财政局最新通知为准,可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