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一雯 2025-06-23 22:34:03
根据《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报考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基础要求:
遵守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坚守统计职业道德,坚决抵制数据造假;
岗位职责履行:认真从事统计工作,并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
学历有效性: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明(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自考等),肄业/结业证书无效。持境外学历者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报考者需符合以下任一学历及对应工作年限组合(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学历/学位 | 工作年限要求 |
---|---|
高中+初级统计师资格 | 满10年统计工作 |
大学专科学历 | 满6年统计工作 |
大学本科/学士学位 | 满4年统计工作 |
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 | 满2年统计工作 |
硕士学位 | 满1年统计工作 |
博士学位 | 无年限要求 |
注:
“第二学士学位”特指按国家招生计划取得的学位(非跨专业“双学位”或中外合作学位);
工作年限指从事统计专业岗位的时长,与学历获取时间无先后顺序要求。
港澳台居民:符合国人部发〔2005〕9号文及国台办〔2018〕1号文条件的港澳台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明报名;
材料核验:
境内学历需通过学信网认证;
境外学历需提前办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耗时较长,建议尽早准备);
报名时间:预计2025年8月开放报名,入口为中国人事考试网()。
建议考生密切关注上海市统计局官网或人事考试网,以获取最终报名细则及时间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