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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纳税期

刘蕾   2025-07-02 22:52:47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主要分为月度/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两个阶段,企业需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申报及税款缴纳。

一、月度或季度预缴申报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例如,若某季度于3月31日结束,则企业需在4月15日前完成申报及预缴。这一规定适用于正常经营的企业,且预缴金额通常基于当期的实际利润或上一纳税年度的平均利润。

二、年度汇算清缴期限

企业需在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年度纳税申报及税款结算。例如,2023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此阶段需提交《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根据全年实际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多退少补。若未按期申报,税务机关将发布限期改正通知,逾期可能面临处罚。

三、特殊情况处理

中间终止经营:若企业在年度中停止经营,应自实际终止之日起60日内办理当期汇算清缴,并结清税款。

清算所得:企业清算时需单独申报清算所得,并在注销前完成税款缴纳。

延期申报:如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企业可申请延期申报,但需经税务机关批准。

以上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五十五条,企业需结合经营实际严格遵守时间节点,避免因逾期产生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