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月 2026-02-04 23:05:30
营业外收支是指企业发生的与日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支。
营业外收入是企业在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之外获得的偶发性收益,不具有持续性。常见类型包括:
资产处置利得:如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净收益;
政府补助: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财政补贴(如拆迁补偿款);
盘盈利得:固定资产盘盈、现金长款等;
捐赠利得:接受外部无偿捐赠的资金或资产。
这类收入通常不影响企业的核心盈利能力,需单独核算以反映真实经营成果。
营业外支出是企业非日常活动中发生的损失,不影响营业利润,但会直接减少净利润。主要包括:
资产处置损失: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或出售的净损失;
罚款及滞纳金:违反法规支付的罚款、税收滞纳金等;
捐赠支出:对外公益性捐赠或非公益性捐赠;
非常损失: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的资产净损失。
营业外支出需严格区分于生产经营中的成本费用,体现企业偶发风险对利润的影响。
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分别核算,不相互冲抵;
需通过“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单独记录,期末转入“本年利润”。
| 报表项目 | 位置说明 |
|---|---|
| 营业外收入 | 位于“利润总额”计算前,独立列示 |
| 营业外支出 | 与营业外收入并列,轧差后影响利润总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