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馨 2026-01-18 23:23:47
中级会计证书原件丢失后需立即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补办,并登报声明作废。
登报声明作废
在省级以上报纸(如《XX日报》)刊登遗失声明,注明证书名称、编号、持证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例:"中级会计职称证书,编号XXX,持证人XXX,身份证XXX,声明作废")。声明需保留至少2份原件供审核。
提交申请材料
向证书发放地财政局或人社局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刊登声明的报纸原件;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补发申请表》(财政局官网下载);
近期蓝底一寸证件照2-3张。
审核与制证
财政部门核验材料后,上报省级部门制作新证。审核周期通常为30-60个工作日,高峰期可能延长。
领取新证
审核通过后,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供公证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线上渠道补充:部分地区(如江苏、浙江)支持"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或地方政务平台线上提交申请。
以下为补办所需核心材料及注意事项:
| 材料类型 | 具体要求 | 常见问题 |
|---|---|---|
| 身份证明 |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 复印件需清晰,不得涂改 |
| 遗失声明 | 省级报纸原件(整版),注明证书编号及作废声明 | 非市级小报,需主流报刊 |
| 申请表格 | 《补发登记表》或《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单位盖章) | 表格版本需与当地要求一致 |
| 辅助材料 | 学历证书复印件、考试成绩单(非必需,部分省份要求) | 提前咨询财政局确认 |
特殊提示:若原证书在电子化试点地区(如上海、广东),可直接下载电子证书替代纸质版。
电子证书的临时效力
补办期间,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下载电子证书,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用于求职、职称评审等场景。
时效性与政策差异
补办需在证书丢失后尽快申请,逾期可能需重新审核资格;
各地流程差异大(如北京仅需线上申请,山西需现场提交),务必提前拨打12333政务服务热线或财政局电话确认。
防丢建议
扫描证书存档云端,或复印3份备用;
使用防水防撕文件袋存放原件,避免折叠。
风险提示:未登报声明可能导致个人信息被冒用,引发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