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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津法律职业资格报考条件及相关信息(解读新政策)

吴绮雨   2025-12-12 18:09:39

2025年天津法律职业资格报考条件主要包括中国国籍、政治品行要求、相应学历或法律工作经验,其中全日制非法学本科毕业生需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2025年及2026年应届毕业生符合特定条件也可报考,具体依据司法部公告及天津考区规定执行。

一、报考核心条件及学历要求

根据司法部2025年第4号公告及天津考区政策,报名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国籍与政治要求: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品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学历或工作经验要求(满足其一即可)

全日制法学类本科+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全日制非法学类本科+法律/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日制非法学类本科+学位+3年法律工作: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法律工作年限起算时间为取得学历学位后正式入职或合同生效时,计算截止时间可延至2025年8月31日。

“老人老办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相应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法学类),或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报名。

放宽学历地区: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者,报名学历可放宽至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表:主要学历/工作经验报考条件对比

适用情形学历要求附加要求政策依据新人新办法(法学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士及以上学位实施办法第9条新人新办法(非法学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实施办法第9条法律/法学硕士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法律/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实施办法第9条“老人老办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入学或获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法学类或非法学类具法律专业知识实施办法第22/23条放宽地区户籍高等学校本科毕业户籍在放宽地区实施办法规定

二、应届毕业生及特殊群体报考政策

2025年应届毕业生

报名时已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以及继续教育(如网络教育、成人教育)2025年本科毕业生、自考单科全部合格且本年内能毕业者,符合专业学历条件的可报名。

申请授予资格:通过2024年法考的此类毕业生,需在2025年7月7日8时至9日24时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并于7月14日至16日现场提交材料(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

2026年应届毕业生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报名参加2025年考试。

适用“老人老办法”或放宽政策的,应获得相应全日制毕业学历。

适用“新人新办法”的,应获得全日制法学类本科毕业学历和学位,或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毕业学历和学位。

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就学毕业者,可选择内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资格,需提交居住证或通行证原件。

三、禁止报考情形、放宽政策与考试安排

禁止报考情形:包括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处于禁考期、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等。已取得A证者不得再报考。

放宽政策延续:2025年继续对放宽地区实施降低报考学历、降分录取政策,户籍在放宽地区且申请享受者,需选择户籍地申请资格。

考试关键时间节点

客观题报名:2025年6月16日0时至6月30日18时(逾期不补)。

客观题考试:2025年9月13日、14日。

主观题考试:2025年10月12日。

考试方式:继续实行计算机化考试,特殊困难者可申请主观题纸笔答题。考区选择以机位容量为准。

2024年客观题成绩保留者:成绩达全国线或放宽线有效。达全国线者,2025年可直接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可申享放宽);达放宽线者,可选考2025年客观题+主观题,或仅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