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一欣 2025-12-04 09:55:37
劳动保护费是企业为保障员工劳动安全与健康,确因工作需要配备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物资等发生的合理支出。
劳动保护费需根据使用部门计入对应科目:
生产部门(如车间工人)发生的费用,计入制造费用,例如安全帽、防护手套等。
管理部门的支出(如行政人员工作服),计入管理费用。
销售部门的费用(如户外销售员的防晒用品),则归入销售费用。
需注意:不得计入“应付职工薪酬”或“职工福利费”,因其属于生产必需的成本支出,而非员工福利。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满足以下条件:
实物形式:必须发放实物(如工作服、手套),现金补贴需并入工资或福利费,且无法全额税前扣除。
标准限定:
工作服支出每人每年≤1000元;
防暑降温用品每人每年≤20元;
高温津贴按地方标准(如室外作业160元/月)。
与工作强相关:用品需符合岗位风险防护需求(如化工厂防毒面具),超量或通用生活用品视为福利费。
劳动保护费受《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约束,具有法定强制性:
企业义务:必须为接触有毒、高温、高空等危险岗位提供专项防护。
维权依据:若企业未足额发放,员工可主张补偿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处罚风险:挪用或虚列费用可能被税务稽查调整,并加收滞纳金。
1.劳动保护费包含哪些具体项目?
包括工作服、安全帽、绝缘手套、防毒面具、防暑药品、清凉饮料等实物,但不含现金补贴或通用福利品(如节日礼品)。
2.夏季高温津贴是否属于劳动保护费?
是。但需按地方标准列支(如广东省规定室外作业160元/月),且必须专款专用,不得以饮料替代。
3.劳动保护费与职工福利费有何区别?
本质差异:前者是法定安全支出(计入成本费用),后者是自愿性福利(按工资14%限额扣除)。例如,车间防锈手套属劳保费,而全员发放的端午粽子属福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