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珍珍 2025-06-25 10:54:55
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征税对象,对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应税数量征收的税种,其核心目的是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
资源税的征收对象为矿产品和盐,具体包括7大类:
原油(天然原油,不含人造石油);
天然气(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含煤矿生产天然气);
煤炭(仅指原煤,不含洗煤等加工品);
黑色金属矿原矿(如铁矿石、锰矿石等);
有色金属矿原矿(如铜矿石、铅锌矿石等);
非金属矿原矿(如石英砂、大理石等);
盐(包括固体盐和液体盐)。
海上油气资源目前仍征收矿区使用费而非资源税。
资源税具有以下核心特点和作用:
从量定额征收:按开采量(吨、立方米等)计算税额,税率根据资源条件差异设定(如原油税率为6%,其他资源税率在2%-10%之间);
调节级差收入:对资源条件优越的企业设定较高税额,平衡企业利润分配;
促进资源保护:通过税收杠杆促使企业合理开发资源,减少浪费;
与其他税种协同:与增值税、消费税等共同构成资源开发领域的税收体系。
纳税义务人:
直接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需代扣代缴税款。
计税方式:
销售应税产品以销售数量计税,自用产品以自用数量计税;
未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额。
减免情形:
开采原油用于加热、修井的免税;
因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可酌情减免。
1.资源税与增值税有何区别?
资源税针对自然资源开采环节征收,属于特定行为税;而增值税覆盖商品流通全环节,属于流转税。两者征税环节和目的不同,例如煤炭既需缴纳资源税(开采环节),也需缴纳增值税(销售环节)。
2.如何计算资源税应纳税额?
公式为: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例如某煤矿销售原煤5000吨,单位税额为5元/吨,则应纳税额为25,000元。
3.哪些情形可免征资源税?
主要包含两类:
情形 | 政策依据 |
---|---|
开采原油用于加热、修井 | |
自然灾害导致重大损失 | |
纳税人需单独核算减免项目数量,否则不予减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