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琳 2025-07-12 14:06:40
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需满足特定行业项目经营或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条件。
从事以下项目的所得可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种植业:花卉、茶、咖啡、可可、香料作物(如花椒、八角)及其他饮料作物(不含食用坚果)。
养殖业:海水养殖(如鱼类、贝类)和内陆养殖(淡水鱼虾、蟹类等)。
需注意:国家限制或禁止发展的项目(如高污染养殖)不适用优惠。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额可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实际税率5%):
年度指标:
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2025年标准);
从业人数≤300人(工业企业)或≤200人(其他企业);
资产总额≤5000万元(工业企业)或≤3000万元(其他企业)。
行业要求:从事国家非限制/禁止行业(如非房地产、娱乐业)。
注:此前政策对所得额≤100万、≤300万分档优惠,2025年延续300万标准。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如港口、水利、电网)投资经营所得:
免税期:第1-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减半期:第4-6年减半征收(按12.5%税率)。
条件:项目需列入《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且自首次取得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计算。
1.哪些农业项目免税但不适用减半?
蔬菜、谷物、中药材种植及远洋捕捞等所得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半政策仅适用于花卉、饮料作物及养殖类项目。
2.小微企业“从业人数”如何计算?
按全年季度平均值确定:
(季初人数+季末人数)÷2→各季平均值之和÷4。
3.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减半优惠可否叠加其他政策?
否。企业若同时符合小微企业优惠,可选择更优政策,但不可叠加享受。
政策依据:参考《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税优惠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