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春 2025-12-01 12:06:00
关于2025年河北衡水学院选聘工作人员(第二批)资格复审的通知,具体信息如下:
按照《衡水学院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的安排,为做好资格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二、审核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8:30-11:30
地点:衡水学院桃城校区东院行政办公楼410室
三、提交证件材料
1.按照选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报考时填报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有中共党员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党委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3.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无故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填报不实等情况的,即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按照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报送的证件材料要求同上。
衡水学院
2025年11月8日
原标题:衡水学院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第二批)资格复审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hsnc.edu.cn/info/1073/2274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