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悦雪 2025-05-28
执业药师每年需完成30学分继续教育,包括公需科目10学分和专业科目20学分,内容涵盖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药学专业知识等。
根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执业药师每年需参加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累计不少于30学分,其中每3学时为1学分。具体分配为:
公需科目:30学时(10学分),内容涉及思想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基础领域,需通过指定平台免费学习并考核。
专业科目:60学时(20学分),涵盖药学专业知识更新、临床实践技能、药品管理规范等,可通过协会培训、学历教育、学术活动等方式完成。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内容分为两大模块:
公需科目
思想政治:包括党的理论、社会主义价值观等;
法律法规:如药品管理法、执业药师职业准则;
职业道德与诚信:强调职业素养和自律规范。
专业科目
专业知识:临床医学、药物治疗学、药学信息技术等;
实践技能:处方审核、用药咨询、药物治疗评价等;
行业动态:国内外药学新理论、新技术及政策更新。
学习方式
公需科目:通过人社部指定平台在线学习并考核;
专业科目:包括药师协会培训、学术会议、在职学历教育等。
注册要求
首次注册需提供资格证书批准后第二年起至注册当年的学分证明;
超过5年未注册者需提交近5年连续学分记录。
重要性
未完成继续教育可能影响注册、职称评定及职业发展,需按时完成并保留学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