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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交通职业学院招生规定

吴绮雨   2025-04-26 14:37:48

2023年,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迎来了新的招生季。作为自治区首所技师学院,学院以其丰富的历史底蕴和卓越的教学质量,吸引了众多学子的关注。下面小编将详细介绍学校的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以及奖助学金等相关信息,希望能为广大考生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为13824。

第三条 学院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概况: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74年,秉承“德育为先、技能为重、育人为本”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现代交通运输人才。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交通运输类高等职业院校,同时也是自治区唯一的交通类专业院校。学院多次荣获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荣誉称号,拥有7个特色专业群,共计40个招生专业,形成了现代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由院领导、招生、纪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领导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处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基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院办学条件和学生就业导向制定,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后执行。2023年的高职(含对口中职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八条 录取体制: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九条 提档比例: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20%,或按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报考志愿: 学院鼓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学生。在第一志愿未满的情况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但只能录取到第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

第十一条 录取专业: 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和专业志愿顺序,按投档分从高到低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平行分考生按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专业要求:

空中乘务专业

身高要求:男生172—184cm,女生162—174cm。

视力要求:无色盲、色弱、斜视,矫正视力1.0以上。

无明显疤痕,色觉和嗅觉正常。

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

行走正常,无明显内外八字或O、X型腿。

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慢性疾病。

监护人及本人无刑事犯罪及行政处罚记录,无严重违纪史。

第十三条 外语教学: 因现有师资和设备限制,学院仅开设英语课程,新生入学后全部按英语组织外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需谨慎填报。

第十四条 照顾录取: 符合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按自治区招生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身体条件: 所有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进行健康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甚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 学院新生学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并通过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七条 颁发证书: 学生毕业后,成绩合格者将获得国家教育部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和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八条 奖助学金: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

学院网站:http://www.nmjtzy.com

招生咨询热线:0476—8823916 / 8823857

联系人:王老师(13674871233)、杨老师(18247649555)、武老师(13337152612)

第二十条 学院地址: 内蒙古赤峰市新城王府大街2号,邮编024005。

第二十一条 监督机制: 学院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和家长可通过信函电话向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监督电话:0476-8823792。

第二十二条 权威解释: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其优秀的教学质量、丰富的专业设置和完善的就业保障体系,为广大学子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平台。我们诚挚欢迎各位考生报考我院,共同开启精彩的求学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