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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固定资产增值税会计分录是什么

陈晓春   2026-03-10 18:20:15

处置固定资产增值税会计分录需根据固定资产取得时是否抵扣进项税额适用税率分情况处理。

一、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处置

企业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前取得或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分录示例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按3%计算)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减征1%部分)
贷: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

二、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处置

企业销售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通常为13%)计算销项税额。

分录示例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三、固定资产处置净损益结转

完成增值税处理后,需将“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余额结转至当期损益。

盈利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资产处置损益

亏损时
借:资产处置损益
贷:固定资产清理

常见问题:
1.处置固定资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答:为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小规模纳税人处置固定资产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减按2%征收率征收,公式为: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3.固定资产报废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报废无残值收入时不涉及增值税;若有残值变价收入,需按处置固定资产规则缴纳。

4.处置不动产的增值税处理与动产有何不同?
答:不动产适用“销售不动产”税目(税率9%),需预缴增值税;动产适用“销售货物”税目(税率13%或简易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