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一雯 2025-07-19 09:37:05
长春市2025年一级建造师补贴的领取条件主要包括依法参保失业保险累计满36个月,且在证书核发后12个月内申报。
参保要求:
申请人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
灵活就业人员需在户籍地或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就业困难认定及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
证书时效性:
证书需为2017年1月1日后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属高级/三级)。
必须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逾期无效。
其他限制:
每人每年享受补贴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仅可申领1次。
不得同时享受就业补助资金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的培训补贴。
线上申报步骤:
登录长春市人社局官网或市级政务服务网,选择“技能提升补贴申报”入口。
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身份证、一级建造师证书、社保卡、银行卡及缴费凭证等材料。
线下提交材料(灵活就业人员适用):
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就业创业证》、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灵活就业补贴承诺书》至户籍地/常住地街道服务中心。
审核与发放:
审核通过后,补贴直接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全年可申报,截止日期为每年12月20日,建议尽早提交。
补贴金额:
一级建造师属高级(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2000元,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受理范围:
可选择在户籍地、常住地或就业地任一地点申请,无需重复提交。
政策动态:
补贴政策可能调整,需关注“长春市人社局官网”或官方公众号(如“长春本地宝”)获取最新信息。
咨询渠道:拨打长春人社局服务热线12333或前往街道服务中心。
注:以上流程及条件整合自长春市2025年最新政策,如有细则调整以官方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