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莹 2026-02-05 15:08:32
湖南省在职研究生学费补偿主要针对基层就业、应征入伍两类情形,前者硕士每生每年补偿8000元,后者硕士每生每年最高补偿20000元。
适用对象为毕业后到湖南省51个脱贫县和冷水江市基层单位(县级政府驻地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等)连续工作3年及以上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补偿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分3年发放,累计最高24000元。办理流程需经毕业学校和就业单位盖章确认,提交县级学生资助机构审核,由省财政下达资金至个人账户。
覆盖范围包括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或直接招收为士官的硕士研究生,补偿金额按实际缴纳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金额确定,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资助年限按基本修业年限计算。申请步骤需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申请表,经高校和征兵办审核后,由学校统一提交资助管理中心审批,资金直接代偿学费或助学贷款。
基层就业补偿需严格遵守3年服务期,提前离职将取消资格并追回已领资金;应征入伍补偿年限以学制为准,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目前湖南省暂无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普遍学费补贴政策,部分企业或单位可能提供内部报销,具体需咨询所在机构人力资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