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颖 2026-02-04 17:52:06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每三年需进行一次,且必须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规定的学时要求。
根据住建部规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必须完成一次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是申请延续注册、逾期初始注册或重新注册的必要条件。若未按时完成,注册状态将失效,需补教育学时或重新参加考试恢复资格。
学时分配:
每个注册期内需完成总计120学时,包括必修课60学时和选修课60学时。若持有增项专业(如同时具备建筑和市政专业),每增一项需额外完成该专业60学时(必修30+选修30)。
学习形式:
网络学习:通过省级住建部门指定的继续教育平台(如各省建造师继续教育系统)在线完成课程。
面授培训:部分省份提供线下集中培训,需按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
继续教育内容涵盖行业新法规、技术标准及安全管理等更新知识,确保执业者能力与行业发展同步。特殊注意事项包括:
跨省执业:需符合注册所在地省份的继续教育要求。
证书失效后恢复:注册失效超过3年者,需通过继续教育并满足重新注册条件。
是否每年都要参加继续教育?
→否。仅需在每3年的注册有效期内完成1次。
增项专业如何安排继续教育?
→每增加一个专业,需在原有120学时基础上,额外完成该专业60学时(必修30+选修30)。
未完成继续教育有何后果?
→无法办理延续注册,注册资格失效。需补足学时并通过考核才能恢复执业。
继续教育学习方式有哪些?
→以网络学习为主(如省级继续教育平台),部分省份辅以面授培训。
能否用其他学习替代继续教育?
→不可替代。必须通过住建部门认定的继续教育平台或机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