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绮雨 2025-06-25 09:53:12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连续2年滚动管理,考生需在有效周期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证。
一、成绩管理核心规则
滚动周期机制
考全科(4科目)的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全部科目。例如:2025年通过部分科目,2026年需通过剩余科目;若2026年未通过,2025年成绩作废,2027年需重新报考所有科目。
免考与增项特殊规则
免二科考生(符合免考条件):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及另一指定科目。
增项专业考生(已持有主证):仅需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不实行滚动管理,需在1年内通过该科目。
二、科目合格标准与成绩保留
科目分值及合格线
各科满分与合格标准固定:
《建设工程经济》100分→60分合格
《建设工程法规》130分→78分合格
《项目管理》130分→78分合格
《专业实务》160分→96分合格。
成绩保留规则
滚动周期内,单科成绩有效期独立计算。例如:若2024年仅通过《专业实务》,该成绩保留至2025年;2025年需通过剩余三科(此前未通过的科目成绩作废)。
三、特殊情况与注意事项
跨省报考有效性
成绩全国统一管理,在A省通过部分科目后,可在B省报考剩余科目,无需重复参考合格科目。
成绩失效与复查
若连续两年未通过全部科目,已合格科目成绩作废。
对成绩有异议者,可在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申请复查。
增项考试说明
增项考试通过后获得专业合格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类别的依据,主证资格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