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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计算

陈晓春   2026-03-09 19:48:08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方式是凭合法抵扣凭证注明的税额直接抵扣,或按规定计算抵扣(如农产品、通行费等特殊情形)。

一、凭票抵扣的基本规则

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合法抵扣凭证后,可直接按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例如,购买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税额1300元,则可抵扣进项税额1300元。

二、计算抵扣的特殊情形

部分购进业务因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按规定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购进农产品: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按买价×扣除率计算抵扣(扣除率为9%或10%,取决于用途)。如买价10000元,用于生产适用13%税率的货物,可抵扣进项税额=10000×10%=1000元。

通行费:取得注明收费公路通行费的电子普通发票,按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桥、闸通行费可按发票金额÷(1+5%)×5%计算抵扣。

三、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形

需注意,并非所有进项税额均可抵扣,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服务等,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例如,企业购进月饼用于员工福利,即使取得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

常见FAQ:

问:取得普通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除农产品销售发票、收购发票以及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等特殊情形外,一般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问:进项税额抵扣是否有时间限制?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抵扣凭证,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处理不得抵扣(2020年3月1日起,认证期限已取消,可随时认证抵扣)。

问:因管理不善导致货物被盗,已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否需要转出?
答:需要。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丢失、被盗、霉烂变质等非正常损失,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作转出处理。

问: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取得代开的专用发票,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答: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专用发票税率通常为3%或1%(疫情期间优惠税率)。

问:购进固定资产同时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和简易计税项目,进项税额能否全额抵扣?
答:能。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若同时用于可抵扣项目和不可抵扣项目,其进项税额可全额抵扣,无需分摊。